临时救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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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临时救助工作关系着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民政系统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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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

非常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代表裕安区民政局对新闻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的关注支持和宣传报道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临时救助工作关系着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区民政系统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下面,我把今年以来我区临时救助工作情况和相关政策向大家作一介绍。

截止今年9月份,我区临时救助工作共计救助442人,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139.36万元。

从近年来的临时救助工作的情况看,取得了以下几方面成绩:

一、临时救助工作要求救助及时

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者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二、临时救助工作要求救助精准

临时救助对象是指具有本地户籍或符合居住地级以上k8凯发规定的临时救助条件的人户分离的家庭和个人。根据困难类型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急难型救助对象。是指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支出型救助对象。是指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三、临时救助对象要求范围更广

持有本市居住证人员和困难发生地的流动人口,因灾情、疫情等突发事件而导致其基本生活出现短暂困难的,困难发生地可实施临时救助。

四、临时救助的发放方式和标准

(一)发放方式。发放临时救助金。临时救助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支付到临时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对紧急衔接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等其他需要紧急实施临时救助的情形,也可直接发放现金,但应由受领人及2名经办人员签字确认。

(二)发放标准。急难型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不得低于我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目前我区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79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21元支出型救助对象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视相关医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给予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我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10倍;对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可视子女就读中小学、中高职、高等教育情况,结合教育费用按类别给予比例或定额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我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6倍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了更好的保障我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认定临时救助对象更加精准,区民政局经过招投标程序,委托第三方开展对临时救助对象进行核查,按照新增对象10%的比例进行抽查。要求严格核查,准确救助对象。

民政临时救助工作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困难群众,要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对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