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汪丹代表:
您在市人代会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市垃圾填埋厂周边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垃圾填埋厂周边片区土地利用现状
该片区位于城南镇紫园村,丰源大道以南、裕安大道以东,面积约6500亩,其中建设用地840亩,农用地5660亩。经套合“三区三线”划定前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该片区“三区三线”划定前,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432亩,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292亩,调出140亩(主要是规划的市政道路调出)。
片区范围内有六安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六安市餐厨垃圾处理、六安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大观山文化陵园、六安市顺鑫建材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系统项目、大观山公墓等7个已建成项目,总面积800亩;1个污泥处理厂待建项目,面积约40亩。
二、片区规划情况
在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该片区保留了现状建设用地,没有新增建设用地布局;城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上位规划,保留现状,也未增加建设用地。主要原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有限,在市级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时,为保障高铁北站周边用地、市经济开发区以及城市东向发展战略需要,没有在该片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
三、实施土地征收可行性分析
1、土地征收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法律规定。
2、土地征收需要有项目支撑或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成片开发。目前,区、镇两级没有符合征收条件的拟建项目来实施土地征收,也没有城镇建设用地的空间来实施成片开发。
3、项目选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该片区已建成项目中涉及陵园、公墓等特殊用地以及医疗废弃物、垃圾发电等有一定环境影响的项目,一些符合土地征收条件的公共利益项目也不愿意在该片区选址。
四、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根据《六安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六政〔2006〕27号)的通知规定,在实施土地征收后才涉及享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五、改善片区生产条件的措施
为改善片区农业生产条件,我区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属地政府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维护必要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
2、农业农村部门谋划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综合整治。
3、生态环境部门争取生态修复项目资金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改善该片区生态环境。
下一步,我区将积极向上争取,加大资金投入,开展项目谋划,完善该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群众生活服务保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裕安区k8凯发
联系电话:3301578
2025年6月17日